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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格林美格林美(SZ:002340)2025-10-14 22:17

股本情况 - 201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 A 股 2333 万股[8] - 2022 年初始发行 2818.41 万份 GDR 并超额配售 281.84 万份,合计 3100.25 万份,代表 3.10025 亿股 A 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 51.24299057 亿元,目前总股本为 51.2429905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9][17]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 52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等有股份转让限制[24] - 董事等 6 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5] - 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44] 财务资助与股份管理 - 公司或子公司一般不对购买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经决议不视为禁止[28][29] -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式,应设立股东名册[31][3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召开前三十日或分配股利基准日前五日不得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35] - 股东对决议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87] - 董事任期为 3 年,可连选连任[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董事[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提取[123] - 符合条件且无重大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 1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5%[12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33][134] - 公司应积极在贫穷县投资,履行社会责任,遵循绿色发展理念[141][142] - 公司依据《党章》设立党委,党委机构设置等纳入公司管理[14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