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 - 主要交易採购及建设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協 合 新 能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碼:182) 主要交易 採購及建設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交易時段後,業主方(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與承包商訂立採購及建設協議,據此,業主方將委聘承包商按合同價格約113.53百萬美元 承接工程。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採購及建設協議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75% ,其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構成 本公司之主要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通知、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供股東審議及酌情批准採購及建設協議。載有(其中包括) 採購及建設協議詳情,及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通函,預期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 十五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四日交易時段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