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任期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9]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现任董事、高管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9] - 董事、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股份增持规定 - 公司鼓励董事、高管在股价大幅下跌时增持股票稳定股价[12] - 首次增持需通知公司,公司及时发布增持公告[12] - 后续增持计划需在首次增持日通知公司并披露多项内容[12][1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3] - 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需公告原因[14] - 增持前持股比例30%以上需律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15] - 持股比例50%以上董事、高管累计增持2%后至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15]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15] - 前次增持计划结束后可提出新计划[15]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