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离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和董事会收到时生效[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相关会议决议通过日自动离任[4] - 股东会等可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4] 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5] 移交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任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就任任期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追责与复核 - 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2]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董事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