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603456)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子公司定义 - 持股比例50%以上为控股子公司[2] - 独资设立含直接和间接持有为全资子公司[2] - 持股未达50%但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为子公司[2] 人事管理 - 董事会成员中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职工代表[6] - 子公司董事长等原则上由公司推荐或委派人选担任[6] - 公司对子公司提名人员实行绩效考评管理[14] - 子公司人事制度和考核体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14] - 子公司薪酬福利政策需报公司批准实施[14] 财务与交易管理 - 子公司重要交易实行授权审批制度[8] - 子公司建立财务制度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16] -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报告活动实施管理控制[17] - 子公司投资规划服从公司发展规划,项目需报公司审批[20] - 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及变动调整报公司批准[22]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等[22] - 控股子公司利用公司资源形成知识产权归其所有时应付费[23] 监督与信息管理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5] - 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等可能影响股价信息[29]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知悉初步情况当日内报告公司[29]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