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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景津装备景津装备(SH:603279)2025-10-15 16:30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涉及删除监事会内容、新增章节、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5] - 拟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26项制度和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37.30万元[11]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7,637.3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转让时间和数量限制及决议要求[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特定人员转让股份有相关规定,特定人员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4]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董事会对违规监事提起诉讼[1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重大事项[19][20][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的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21][22][54][55]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3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有相应职责[33][34][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开会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3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2][43][44]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4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4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