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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景津装备景津装备(SH:603279)2025-10-15 16: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部人员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配备内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一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检查与计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后实施[12] 审计流程 - 成立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前送达通知书[12] - 被审计对象规定时间内提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12] - 开展后续跟踪审计,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12] 评价报告与制度 - 公司根据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内部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6种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方[16] - 内部审计部和审计人员8种情形责令改正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 制度由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二五年十月制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