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 - 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须有会计或财务管理经验[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