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000811) -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离职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等[5]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信息披露与手续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等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7]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 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14] 监督与生效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高级管理人员参照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参照本制度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