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000811)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 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