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华鼎股份华鼎股份(SH:601113)2025-10-15 18:01

董事任职与补选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应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8]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信息披露 - 需披露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或通报批评情况[6] - 董事应披露近亲属利益往来或冲突事项[11] - 董事应申报近亲属证券产品情况及变动[12] 业务管理 - 董事自营同类业务等事项需提交审议[11] - 董事及近亲属应谨慎买卖公司证券[12] 离职管理 - 公司应健全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7] - 披露离任公告应说明情况[8] 履职监督 - 董事连续未参会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5] - 董事每年接受履职考评,结果归档[20] 中小股东定义 - 中小股东不包括控股股东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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