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0] 薪酬提名与审议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 其他 - 工作小组提供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资料[8]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