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更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维护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性,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和《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1.3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4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1.5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