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邦股份(6031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亚邦股份亚邦股份(SH:603188)2025-10-15 18:1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聘请议案[5]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方式[6] 选聘条件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8] -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执业资格等条件[3] 费用与任期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并报送[11]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2]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公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改聘与监督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19]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9]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违规会计师事务所[19]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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