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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30044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运达科技运达科技(SZ:300440)2025-10-15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951.66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3951.66万股,均为普通股[7][13]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份认购情况 - 成都运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753.4249万股,认购比例68.4933%[12]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428.0000万股,认购比例17.0000%[12] - 天津架桥富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购股份321.8082万股,认购比例3.8311%[12]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8400万股,占比10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1] - 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38][39][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要求[81][82] - 董事会会议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关系董事回避时有不同要求[8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和投资计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08][10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和公告要求[123][1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