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顺控发展顺控发展(SZ:003039)2025-10-15 18:46

公司上市与股份发行 - 2021年2月5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00万股,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人员变动与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3]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如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党委相关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上级党组织一般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19] - 公司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19] - 公司党委讨论并决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措施、加强党建工作、落实选人用人机制等事项[6] -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方针、重大投融资等决策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等[6][7]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6]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8,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8,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 - 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召开前20日通知股东,临时会议召开前15日通知股东[1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1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9]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40]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41]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41]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4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