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0021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包括但不 限于本制度第二章所列举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 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及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 员和部门。 (二)公司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