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0020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由资金部管理,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决策机构[4] - 公司可对符合条件单位担保,为他人担保须采取反担保措施[10]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11] - 资金部需调查担保人资料,掌握资信状况并分析收益风险[15] 决策机制 - 股东会为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章程行使决策权[17] - 董事会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9]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 向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可预计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20][22]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得超预计总额度的50%[22] 其他规定 - 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提供担保[23]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上报[32]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审议时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36] - 对外担保应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管理部门[35] - 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担保行为核查[38]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38]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并追责[38]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38] - 相关人员违规应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