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决策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仅达第(四)或(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14]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标准之一,由董事长审批[15] 部门职责 - 投资部门是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副总裁为实施主要负责人[7]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7] - 财务部负责投资财务尽职调查等工作[8] - 内审、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核[8] - 运营部负责投资项目进度全过程管理及已运营项目跟踪管理[10] 交易标的指标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下或不超1000万元[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不超100万元[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或不超1000万元[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不超100万元[16] 投资流程 - 投资部门分管领导最迟五天内确认投资项目是否立项[18] 参股公司信息提供 - 会计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参股公司提供审计后的财报和报告[23] - 每月结束后15天、每季度和半年度结束后20天内参股公司提供未经审计财报及数据[23] - 投资部门对参股公司问询原则上不超每季度一次[23] 重大事项定义 - 重大事项包括参股公司资金、经营、人员等方面变化[28] 资料管理 - 投资部门收到归档资料后整理移交档案管理员分类装订[3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遇不可抗力无法经营、合同规定投资终止情况出现时收回对外投资[3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无市场前景、自身资金不足、公司认为必要时转让对外投资[33]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处置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4] - 投资转让或收回时,投资部门应做好资产评估工作,防止资产流失[34] - 财务部和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应审核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4] 人员委派 - 公司应向被投资公司派出人员维护自身权益,人选由投资部门推荐,总裁审批,董事长决定任免[36] - 公司委派人员须参与被投资公司决策,获取信息并及时报告[3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应配合[38] - 未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构成关联交易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需按规定履行程序及披露[4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2025年10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世荣兆业(0020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