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0020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9]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2]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1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14]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7]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不符合任职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9] 独立董事职权与履职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8] 公司相关机制与支持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9]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及时发会议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