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定义与人员委派 - 持股50%以上能实际控制或持股未达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8]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应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8] 报告与计划提交 - 总经理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组织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最迟2月底报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3] - 每月结束后3日内提交当月财务报表[13] - 每季度、半年度结束后10天内提供本季度、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1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13] 财务与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16] - 对外贷款需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报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按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执行[17] - 对外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确需进行应上报并履行审批程序[18] - 申报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并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20] - 投资项目决策审批需经可行性论证、内部决议、公司审核、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等程序[21] - 投资项目退出机制参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21] - 原则上不进行委托理财等衍生产品投资,确须进行需事前经公司审批[22] 信息报告与审计 - 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24][25] - 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25] - 需配合公司完成外部审计,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内部或外聘审计[27]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审计,包括制度执行、内控、财务等方面[27] - 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需实行离任审计[27]
世荣兆业(00201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