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顺控发展顺控发展(SZ:003039)2025-10-15 18:4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含)以下等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但在3000万元(含)以下等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2]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拟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应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披露、评估或审计[16]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8] 关联交易计算与程序 - 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9] -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标准履行程序[20]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22] 关联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2] 关联交易管理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资料,交易时判断并履行义务[2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董事应判断并回避[26]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27] 关联人违规处理 - 关联人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28] - 关联人强令违规公司应拒绝[28]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0]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应披露[30]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等有明确界定[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