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顺控发展顺控发展(SZ:003039)2025-10-15 18:47

董事、高管职责规范 - 董事、高管执行职务违规致公司重大损害应担责[2]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 - 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6] - 董事未报告及决议通过,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6] - 董事未报告及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6] 董事出席会议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6]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6]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以上董事[14]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14] 董事会审议事项关注要点 - 审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议案时关注风险控制措施[18][19] - 审议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时关注对会计数据影响[18] - 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关注其他股东出资情况[19] - 审议出售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资产时关注股东权益[20] - 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关注审批权及风险控制制度[20] - 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事项时关注投资风险[20]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时关注合理性和必要性[20] - 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关注交易价格公允性[21] - 审议定期报告时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3] 报告与信息披露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发现问题或行业环境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26][28] - 董事等获悉控股股东等相关情形应及时报告并督促公司披露信息[32] 任职与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不得被提名[34]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3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36]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37] - 董事辞职或任期结束后2年忠实义务仍有效[37]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依法工作[39] -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职权范围行为[42] 规范生效与解释 - 本规范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