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 行为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