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发展(003039)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顺控发展顺控发展(SZ:003039)2025-10-15 18:47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