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编:200031 电话: (86-21) 5404 9930 传真: (86-21) 5404 99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 称"本所")指派律师对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 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 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