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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603668)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天马科技天马科技(SH:603668)2025-10-15 19:0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订立的书面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9]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9种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3][2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等信息[26]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多种文件[2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公告文稿、协议书等内容[26] 公司内部管理 - 公司应确定并更新关联人名单,审慎判断关联交易[29] - 审议关联交易时应评估必要性、合理性并确定交易价格[2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9] - 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29] - 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9] - 公司因关联人占用资源受损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30] 制度生效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