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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603668)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天马科技天马科技(SH:603668)2025-10-15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1] - 履职中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2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义务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行使职权遭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0]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