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东山精密东山精密(SZ:002384)2025-10-15 19:0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4]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解聘条件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6] - 履职重大错误疏漏致投资者重大损失1个月内解聘[6] - 违反法规致公司、投资者重大损失1个月内解聘[6]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任职及离任后持续保密[10]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7] - 细则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