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东山精密东山精密(SZ:002384)2025-10-15 19:02

人员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高辞职情况[5] 人员离职手续 - 董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人员离职责任 - 任期未满董高擅自离职致损失应担责[13] - 离职董高违规致损失公司有权索赔[1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董事解任规定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辞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报告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5]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高,公司可能需补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