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3]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通知、出席要求[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出席要求[22] 工作时间与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事项审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披露理由[23] 资料保存与述职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会议通知资料提供[29]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