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东山精密东山精密(SZ:002384)2025-10-15 19:02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6]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审计工作频率与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1] - 审计部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19]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两个月后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3] 审计涵盖业务环节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3] 审计工作底稿与报告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10年[19] 审计异议处理 - 对审计意见和决定有异议,7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书面意见[19] 特定事项审计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3]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一次[26] 审计通知与及时性 - 审计部审计实施三日前通知被审计对象[17] - 审计部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22][23]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程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报告披露与说明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7]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8] - 对违反制度的给予处分、处罚或提请处理[28] 违规行为界定 - 拒绝提供资料、阻挠审计等属违规[30] - 利用职权谋私利、弄虚作假等属违规[3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