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00238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东山精密东山精密(SZ:002384)2025-10-15 19: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方[3][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独董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按程序处理[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16]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回避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董事需回避则应回避[16] - 股东会过半数决议决定争议股东是否关联及回避[16] 关联交易明细表 - 至少每季度编制一次并报财务总监审核[16] 豁免与免于义务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人发生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以超出金额处理[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