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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新发展(0006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盈新发展盈新发展(SZ:000620)2025-10-15 19:0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9]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30%需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8][24]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及时披露[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需披露[1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2] - 证券部协助处理信息披露等事务[24] - 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组织编制,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负责送达审阅和披露[28]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董秘披露临时报告[28] 保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悉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30] - 信息难保密时董秘应及时汇报并披露[31] - 因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差错或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31] 资料保存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3]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