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江(3000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会设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 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5] 董事限制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9]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人数1/2[17]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董事会职权 - 行使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等职权[4] 董事会秘书 -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6] - 应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及证券事务代表一名[20] - 最近3年受相关处罚或批评人士不得担任[22]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定期会议两次,一次在上半年,提前10日书面通知[2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5]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5天,紧急情况可口头但需全体董事同意[25] - 会议召开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有效[27] - 董事长未出席且未授权时,由1/2以上董事推举会议主席[28] 表决规则 - 以书面和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31] - 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对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5] 其他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