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0004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最少有三名成员,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局主席任主席[2] - 公司秘书或其代理人出任委员会秘书[3] 会议相关 - 最少每年一次及按需举行会议[4]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董事局主席[5] 决议与职责 - 书面决议案须经所有成员通过及采纳[6]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局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多项职责[7] 其他要点 - 成员不决定自身重新委任及独立性[8] - 2025年10月15日董事局通过职权范围[8] - 获授权调查事宜、运用外部机构物色候选人及面谈[9] - 需定期检讨职权范围并向董事局提变动建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