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嘉泽新能嘉泽新能(SH:601619)2025-10-15 19:17

公司股份 - 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93,712,341股[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2,912,656,123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912,656,123股[9][17]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429,245,312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2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可诉讼[34] 会议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7] 会议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4][5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2]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3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31]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