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 -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2025年10月)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一次仅选一名不适用[3][7] 投票权计算与限制 - 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 - 所投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否则按不同情形处理[3] - 仅对同意票累积,排除反对票累积[4]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按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5]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多人得票相等且为最少致董事超规定人数需再次选举[5] - 一次投票达相关人数要求但独立董事不足,对未当选候选人再次选举[5]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