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聘任与解聘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在特定情形出现后一个月内进行[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1]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制度[8] - 负责筹备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4] - 会议召开前准备有权出席股东名册并建立签到簿[15] - 召开前将相关资料置备于会议地址供股东查阅[15] - 协助董事会召集并按通知日期召开股东会[15] - 协助保证股东会严肃性和正常秩序[15] - 做好股东会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含多项信息[15][16] - 及时将股东会决议进行公告[17] - 管理保存公司股东会会议文件和记录并建档[17] 其他要求 - 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17] - 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并报送书面报告[17] -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