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弘宇股份弘宇股份(SZ:002890)2025-10-15 19:32

人员变动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高管需继续履职[5]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交接与追责 - 离职生效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署确认书[9]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