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弘宇股份弘宇股份(SZ:002890)2025-10-15 19:32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 - 公司总经理等人员负有报告内部重大信息的义务[3] -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多种情形需报告信息[7] 报告规则 - 大股东拟转让股份达5%以上或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9] - 重大事项判断参照深交所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标准[9] - 报告人员需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并递交文件[11] 报告流程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时报送资料[14] - 信息披露完成后需整理保管并通报各方[13] 制度生效与责任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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