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 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