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弘宇股份弘宇股份(SZ:002890)2025-10-15 19:32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7][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14] - 财务总监监督公司日常财务会计活动,参与多项财务方案编制[16]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每二个月召开一次[21] -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20]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8]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资产资金使用等情况[29] - 遇重大事故等,总经理等应1小时内报告董事长[29] 绩效与薪酬 - 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并制定目标和方案[31] - 总经理负责除董事会聘任外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31] - 总经理应建立薪酬与绩效、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30] 其他规定 -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总经理共同代行职权[10] - 总经理决策部分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23] - 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参与本人薪酬及业绩评价决定[32]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公司损失应担责[32] - 国家法律等修改、章程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须修改细则[34] - 细则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5] - 细则自公司成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