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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002302) -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西部建设西部建设(SZ:002302)2025-10-15 19:46

利润分配比例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6]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 政策调整与审议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14] 分红限制与说明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 - 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现金分红低于净利润30%需说明原因[6.6][15]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比高,不分红或低分红需说明方案依据及未来规划[6.8][17] - 现金分红超净利润100%且超可供分配利润50%,需披露是否影响偿债能力[6.9][17]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且实施现金分红,需披露方案合理性[6.10.1][17] - 资产负债率超80%且现金流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方案合理性[6.10.2][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资金用途和计划[6.11][19] - 报告期后至方案公布前股本变动,以最新股本为分配或转增基数[6.12][19] - 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3][1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1][14] - 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比例[8] - 公司综合多因素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