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职情况[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审议事项规定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 部分事项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持股不足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5]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10年[3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津贴与报告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发通知时披露[26][28]
新黄浦(600638) -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