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8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23.792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39.6786万元[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023.7925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61.7600万股,占比13.23%[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为67339.678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4] - 公司于1993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等除外[2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增设副董事长一人[72]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人民币净资产20%以下的单项主营业务类对外投资项目等多项事项[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7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合并口径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106]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比例[106] 其他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最多连续聘用不超五年[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的时间要求[120][121]
新黄浦(600638) -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