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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 - 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个人薪酬 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薪酬设计总体原则:基础薪酬+超额利润(或净利润)比例提成。 基础薪酬:原则上以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的平均薪酬为基础薪酬。 超额利润:原则上以上年度净利润为当年度净利润目标值,当年度实际完成 值与目标值的超额部分。董事会可根据行业状况与公司实际情况对当年净利润目 标进行适当调整。 净利润: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当年净利润的 20%。 第三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范围(以下简称"适用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 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管理人员); (三)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以及公司管理层确认的其他管理人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