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审计工作安排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协商确定[2] - 督促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3] 报告审阅与决议 - 年审前后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4,5] - 审计报告完成后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 审核与变更关注 - 审核报告关注重大问题,有问题更正数据[2,7] - 实施会计变更前关注舞弊风险,可否决异常[3,8] 事务所聘任 - 原则上年审期间不改聘,特殊情况评估经股东会决议[3,9] - 续聘或改聘事务所需评价并提交决议[10,11] 其他要求 - 沟通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3,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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