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7]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11]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15] 董事会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19] - 委托和受托出席有四项限制原则[20] 董事会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召开[21] - 未通知提案不得表决,除非全体董事同意[23] - 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意向有三种[28]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相关决议[33] 独立董事与提案 -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37]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条件不变不再审议[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暂缓表决[39] 其他事项 - 利润分配决议有流程[35][36]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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