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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