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 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